各党(总)支部:
按照庆四纪发〔2011〕6号文件精神,院纪委牵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此项活动院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牵头科室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现将当选的2015年下半年大庆市第四医院“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通报如下:
肾内科 隋剑颖 心内一科 李 南
普外科 张东岩 妇产科 倪 明
放射科 白广生 采购办 高 欣
急诊科 于德清 门诊部 马红梅
人事科 王永会 总务科 李祥坤
对当选的“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给予人民币300元的奖励,并实行“公开挂牌式服务”和“随时摘牌制”的动态管理办法,即获得荣誉称号满半年(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后未继续当选者,荣誉称号自动取消;对于在当选期内如遇患者投诉、或产生了医患纠纷、或在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中发现了问题、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批评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个人,医院将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希望当选的服务明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院广大医务人员鼓足干劲、争创先进,为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共大庆市第四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