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 SI YI YUAN

热点聚焦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聚焦 > 廉政课堂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问十答系列(九)

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