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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活动情况的通报

按照庆四医纪发〔2016〕5号文件精神,院纪委牵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此项活动院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牵头科室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现将当选的2016年下半年大庆市第四医院“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通报如下:


肛肠科   任卫星   心内二科  岳和全

功能科   陶迎东   儿 科   王立伟

老年病科  王百辉   急诊科   于德清

药剂科   陈立平   采购办   冯 浩

宣传科   于 浩   总务科   吴晓巍


对当选的“廉洁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明星”,依据《大庆市第四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给予人民币300元(奖励50元/月,连续奖励6个月)的奖励,并实行“公开挂牌式服务”和“随时摘牌制”的动态管理办法,即获得荣誉称号满半年(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后未继续当选者,荣誉称号自动取消;对于在当选期内如遇患者投诉、或产生了医患纠纷、或在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中发现了问题、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批评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个人,医院将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希望当选的服务明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院广大医务人员鼓足干劲、争创先进,为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共大庆市第四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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