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患者及家属们: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就诊患者新冠肺炎排查 慎终如始持续做好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68号的通知要求,为准确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医院作为防疫的重中之重,既要做好全面复诊工作,还要加强就诊患者及家属新冠病例筛查工作,大庆市第四医院全面防控、全力迎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确保就诊人群和在岗医护人员安全!
一就诊须知
1.您可提前在我院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或通过电话进行预约(油田慢病除外)。
注意事项:电话预约挂号请提前一天,在工作时间内进行预约。
微信预约挂号
微信搜索“大庆市第四医院”,按指示内容完成挂号,也可登录大庆市第四医院官方网站首页预约挂号板块扫码登录微信公众号,预约日期不限。目前微信挂号和诊间结算支付方式只支持自费用户,管局、市政医保用户如使用了微信自费挂号后,诊间支付可以在窗口使用医保卡支付。
电话预约挂号
(1)预约电话0459-8885200,预约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请提前一天预约,预约取号地点为门诊一楼大厅收费窗口。
(3)对电话预约的患者,按预约的顺序,优先就诊。
2.我院严格实行实名制就诊,您在就诊时请随身携带医保卡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注意事项:我院每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就诊人数都较多,非急重症患者,建议错峰就诊,慢病开药的患者可选择下午。
3.您和陪诊人员(仅限1人)进入门诊必须规范佩戴无气阀口罩,并要配合医院做好体温检测、健康扫码(进入门诊前通过扫描“龙江健康码”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信息登记等工作。请您调整心态、有序排队;体谅医护人员的辛苦工作,互相理解。
注意事项: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任何信息,虚报、瞒报信息者将负法律责任。
4.请您服从导诊人员安排,保证就诊秩序。若您为发热患者,会由预分诊护士按照指定路线,引导您到预分诊室进行流行病学询问,填写“承诺书”,并完成相关检查。若您无发热症状,请您前往挂号处挂号,并领取叫号单,到相应诊室就诊。
注意事项:排队间距请保持1.5米以上,乘电梯时不要多人同时乘坐电梯或在电梯内滞留。
5.请您在相应诊室外候诊,等待叫号系统的提示。其中,我院各类慢性病药品须到相应门诊诊室开取。(例如:冠心病患者到心内科诊室开取慢性病药品,糖尿病患者到内分泌科诊室开取慢性病药品等)
注意事项:候诊时,所有就诊患者请自觉保持1.5米距离,不要聚集。
6.进入诊室后,医生会对您进行问诊、开具医嘱。
注意事项:请积极配合门诊“一室一医一患”的工作要求,所有就诊患者尽量避免用手触碰医院的物品。
7.前往药房取药或到相应科室检查。
注意事项:就诊当日最好空腹,以保证部分检查化验能正常进行;就诊前一天也要清淡饮食、戒烟酒、不吃宵夜。
8.就诊结束,请到门诊部指定出口,扫描“龙江健康码”后离院。若您需要住院治疗,请开具住院证后,前往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必须配合做肺部CT、血清抗体(IgM、IgG)、血常规及核酸检查才能办理入院,详细情况就诊时请咨询您的门诊医生。
9.医院出诊安排
24小时急诊: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发热门诊、耳鼻喉科、眼科、口腔外科。
普通门诊:普外科、骨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肛肠科、心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儿科、妇科、产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下午休息)、老年病科(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康复科(星期日休息)、中医科(星期六、星期日休息)、疼痛科(星期六、星期日休息)、胃肠镜室(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专家诊:
二住院须知
1.市第四医院住院患者及家属需要做到“四清一查”,入院前患者及家属必须测清体温、问清流行病学史、查清肺部CT、检清血清抗体(IgM、IgG)和检查核酸均正常,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未经检测的患者坚决不允许住院和转院。
2.就诊患者及家属要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用好“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三件宝”,住院期间除单间居住或病情不允许外,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3.住院患者及家属要服从医院管理。住院治疗期间,患者及家属应及时汇报病情变化,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转至相应病区及病室。
4.加强患者及陪护管理,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及家属不聚集、不串病房、固定一名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陪护人员,同样需要查清肺部CT、检测血清抗体(IgM、IgG)、血常规和检查核酸均正常,方可进入病区陪护,出入病区必须出示您的陪护证。
为了确保您及家属就诊和住院期间的医疗安全,希望广大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