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院职工、科研人员及以本院名义开展科研活动的相关人员,在科研项目实施、论文著作发表、研究数据处理、科研成果申报、科研经费使用、学术评审等环节,存在以下学术不端及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均可进行举报:
1.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科研数据、研究成果、实验记录等;
2.论文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虚假署名、代写代投;
3.违规使用、虚报冒领科研经费;
4.其他违反科研诚信、学术道德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部门:科教科
举报电话:0459-8883835
举报邮箱:syykjk@163.com
来信地址:大庆市第四医院科教科
三、举报相关要求
1.举报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医院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举报人身份等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3.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后续核查工作开展及结果反馈。
四、核查与处理
医院将严格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对举报线索及时受理、依规核查,一经查实学术不端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
欢迎全院职工、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共同维护医院良好科研学术秩序!
大庆市第四医院
2026年4月23日
当前位置:
黑公网安备 230600020003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