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
开展“疫情防控先锋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当前,全国多地疫情散发、频发,我省及周边地区疫情发展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决定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先锋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当“九个先锋”、作好“九个表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强化政治担当上当先锋、作表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全市的头等大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在落实防疫政策上当先锋、作表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市防疫指挥部制定的各项防控政策,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带头做到非必要不离庆,不前往涉疫地区,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邮购商品。确需离庆或返庆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备”。进入商超、餐饮等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双码”、测温和戴口罩等要求。要积极劝导亲友“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带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在志愿服务抗疫上当先锋、作表率。包保街道社区的市、县(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常态化进社区、入网格,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社区需要时“1小时内到岗到位”。开展“共产党员进社区”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要与居住地社区对接,就地转为党员志愿者,社区需要时协助做好排查管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发挥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作用,成立小区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整合辖区各方力量共同防疫。
四、在急难险重任务上当先锋、作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主动亮身份、上一线、作奉献,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让“我是党员我先上”成为疫情防控一线最响亮的口号。在机场、车站、公路卡口、隔离观察点等关键节点成立临时党支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不能离开驻地,要协助村“两委”扎实做好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要发挥网格作用,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专兼职网格员的组织管理,采取“网格化+数字化+铁脚板”工作方式,第一时间做到人数、人头、位置、管控情况等“四个查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
五、在重点场所管控上当先锋、作表率。各行业系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严格抓牢院感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宾馆、旅店、洗浴等行业防疫管理。要加强对商超、餐饮、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指导检查,确保物品消毒、人员管控、通风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六、在带头接种疫苗上当先锋、作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接种疫苗,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主动上门动员辖区内无禁忌症老年人尽快全程接种、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要发动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带头接种疫苗,发动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应接尽接”“能接尽接”,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七、在执行防控纪律上当先锋、作表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主动向工作单位、居住社区登记上报行程信息,对违反防控要求,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配合社区流调、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在推动问题整改上当先锋、作表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细化任务,主动作为,聚焦疫情防控重要节点、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常态化进行排查整改,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以坚决态度和过硬举措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九、在做好宣传引导上当先锋、作表率。广大党员要带头传递抗疫正能量,坚决做到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疫情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要注重在防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的表现作为评价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提升能力作风,把应对疫情大战大考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实践检验,作为落实“四大行动”的有效举措,勇担使命、齐心协力,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用责任和担当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三个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