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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四医院关于部分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第四医院关于部分医疗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第四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QSYQX202301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技术需求:报名后现场索取

五、采购文件应满足下列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厂家各类资质: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经销商各类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报价明细、生产厂家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本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4、医疗设备提供技术参数规范偏离表、产品配置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及质量保证协议,近期其它医院安装案例。(需提供实例名单)

5、报价明细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公章。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本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公章。

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及产品业绩证明。

5、具有稳定供货保障能力和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6、参加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合作伙伴形式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采购文件要求:

1、文件中内容不得有涂改迹象。

2、文件字迹必须清晰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辨认)

3、本公告文件作为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放在文件中。

4、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

八、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点及方式:器械科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 9月21日

3、资质审查:报名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进行报名。

4、谈判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1点4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谈判地点:大庆市第四医院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6、联系电话:0459-8885368;17304592397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SYQX2023011)

采购项目

使用单位

数量

采购方式

备注

1

光子治疗仪

骨科

1台

竞争性谈判

 

2

膀胱碎石镜

泌尿外科

1套

竞争性谈判

 

3

经皮黄疸测试仪

妇科

1台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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