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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院纪委提前祝全院职工节日快乐,阖家幸福!同时,提醒全院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时刻绷紧“廉洁弦”,防范和抵制各种形式的“节日腐败”,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现将《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转发给大家,与大家一同学习。

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六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庆油田总医院东海医院原院长张春林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2016年,张春林先后两次接受某供应商组织的宴请,且每次饭后收受价值1,000元左右的礼品。张春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张春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肇源县水务局违规发放补贴、购买土特产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时任肇源县水务局局长王春来和副局长田希发违规决定,使用单位“小金库”资金给职工发放春节补贴、购买土特产以及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饭费,累计花销252.6万元。王春来、田希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8月,田希发、王春来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肇州县人民法院兴城法庭负责人、审判员张云清公车私用问题

2020年12月、2021年5月,张云清先后两次让兴城法庭辅警驾驶该院公务用车送其到肇源县江边码头与朋友聚餐。2021年2月,张云清又自行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肇源县办理私事。2022年7月,张云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红岗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李福顺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李福顺在任红岗区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红岗区杏树岗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先后31次违规使用镇卫生院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及亲属私家车加油,消费金额共计7,800元。2023年6月,李福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萨尔图区住建局市场办主任朱永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9月、2019年2月,朱永生在担任该局安全站站长期间,先后两次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受某房产公司项目部经理所送礼金、共计2,000元。2018年9月,朱永生在其办公室又收受该经理所送红酒两箱、价值3,000元。2022年5月,朱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林甸县鹤鸣湖镇南岗村党总支书记于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3年2月,于健夫妻在该镇胜利村冠豪大酒店为其子补办“升学宴”,置办酒席12桌,宴请120人,收受26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5,200元。2023年5月,于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

上述问题的发生,表明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多年的持续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系统施治、纠树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享乐奢靡歪风和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派一刻不松、重点纠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廉洁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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