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和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大庆市第四医院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3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医务人员 23名。详见附件1《大庆市第四医院拟招聘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本专业执业资格,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及经验。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年以后出生)。
3.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基本待遇
受聘期间基本工资待遇,研究生学历3000元/月,本科学历2500元/月,急诊医师3000元/月,检验技师1850元/月,享受五险。工作一年后,经医院专家委员会考核,特别优秀的可按一定比例享受医院同等工资待遇职工标准执行。其他按照大庆市第四医院聘用制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大庆市第四医院网站(http://www.dqdsyy.com/)和《大庆晚报》、微信平台及医院公示栏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此信息发布之日起。
2.报名地点:大庆市第四医院机关三楼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459—8883821 。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自荐材料和相关证书及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填写《大庆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与确认:根据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报名表上的内容及提供的证书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累加形成最后综合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不足,则按笔试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研究生以上学历可直接进入面试。对符合条件,具备笔试、面试资格者,医院将提前以电话形式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本人。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按总分排名,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院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大庆市第四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庆市第四医院拟招聘人员一览表
2.大庆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文件及表格下载:/upload/file/20170905/20170905152086758675.docx
注:如果手机无法下载文件及表格,请用电脑登录大庆市第四医院官网(www.dqdsyy.com),进入“新闻中心——医院动态”栏目,点击“大庆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方案”,在该页面最下方文件及表格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