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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乱象 守护群众健康——大庆市第四医院积极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

为贯彻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19]26号)精神,同时结合《大庆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医疗环境,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大庆市第四医院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首先,成立了大庆市第四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及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四位副院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医务科、宣传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1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还成立了5个工作组,由医务科等5个科室进行协调管理落实工作。设立了行动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事宜。

其次,结合《大庆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庆四医发[2019]16号文件《大庆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还召开了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会议,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将文件发至大庆市第四医院执业医师微信群,组织大家进行学习。行政科室在检查中,随时了解医务人员对治理医疗乱象相关内容的认识情况,号召医务人员都参与到行动中。

医院行政科室成员单位召开了成员会议,布置行动方案内容的具体落实,明确了各牵头科室的工作内容,按照行动方案中工作步骤,分8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源头,加大督办力度

医务科等工作组组织相关科室认真排查,对医院各科室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聘请医院法律顾问对医务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自律,严格监督。

医疗保险科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将参保人员的意外伤害、死亡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医保部门;对特殊情况、特殊病种、特殊检查的入网结算,建立了医保科审批制度。同时,对来院患者和本院职工加大了关于“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方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强对医院内部医务人员的管理,全体医务人员对“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的重视程度得以全面提高。

宣传科对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信息平台进行了自查。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不存在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不存在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不存在利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的违法广告等。

物价管理科定期对临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物价业务培训;定期对临床各科室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院临床科室进行了国家物价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普及。

对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在医院显著位置,采用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板等方式进行了便民公示。

三、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平台、门诊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手段开展了立体式宣传活动。对卫生健康领域行风、医疗乱象等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了及时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赢得广泛支持、形成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凝聚了共同整治医疗乱象的强大合力,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大庆市第四医院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问题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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